(1)在顶部安装时,尽量不要吸顶安装,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;吊装时,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,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。
(2)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,应安装在距地面(楼面)1m以下的墙上,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,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;灯光疏散指示的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;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;在走道转角区区不应大于1m。
(3)安装在地面上时,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,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,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,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,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。
(4)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,安装保持视觉连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时,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应与实际疏散方向一致。
标签:应急标志灯
联系电话
微信扫一扫